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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广告纳入长春市场巡查范围 严重违法广告或取消发布资格
作者:祝微    文章来源:长春晚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3-19

  18日,记者从长春市广告监管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全市工商系统将加大对违法广告的监管和查处力度,对一般违法广告建立“黑名单”,累计3次违法从严处罚。对严重违法广告,特别是虚假违法广告将严厉查处。对多次发布违法广告,屡教不改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在依法处罚的同时,暂停其广告业务,直至取消广告发布资格。

  据悉,全市工商系统去年依法办理广告违法案件99件。开展公交广告专项整顿,撤掉违法广告74则,更换过期广告118则,专项整顿工作收到了预期效果,使公交广告走上健康、有序、规范发展的道路。查处广告违法案件36起,罚款62.65万元。

  “今年将把食品广告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市场巡查范围,坚决查处违法违规的食品广告,特别是宣传治疗作用的食品广告。”长春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市工商系统将继续整顿规范医疗、药品、化妆品、美容服务类广告,协调卫生、药监等部门依法查处网上非法“性药品”广告、性病治疗广告和各种涉及淫秽#色*@情$的广告,严厉查处为淫秽#色*@情$网站提供广告服务的广告代理商以及在淫秽#色*@情$网站发布广告的广告主,使我市广告违法率降到30%以下。进一步加强对公交车车体、车载电视、户外大型电子显示屏、牌匾广告等媒介的规范和监管,确保今年年底前实现我市户外广告登记率在90%以上,广告规范程度在80%以上,主要路段广告登记率达100%。积极探索对电视购物广告和网上非法广告的治理,会同通信、公安等相关部门制订监管制度,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的广告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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