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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户外广告的无奈与悲哀
作者:黄杰    文章来源:中国广告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8-4

 

  无奈的“取经”之旅


  前段时间,来自成都市广告协会的几名代表造访了广州市广告协会,此行的目的不是洽谈业务、联系感情,而是“吐苦水”!


  “我们现在是一颗藤上的苦瓜”,一名代表自我解嘲的说。就在广州户外广告风波上演的同时,千里之外的成都同样酝酿着一场大的“地震”。因此,成都广协此次来到广州,主要是看看广州有什么举措应对这个危机,希望从中找到一个有效且合理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这个行业的权益。


  广州是他们的第一站,接下来他们还会去几个面临同样问题的城市。这样的“取经”效果会有多大,也许他们自己心中也没底,但是他们还能做些什么呢?


  简单粗暴的执法


  7月的成都,天气炎热干燥,而成都的户外广告界却感到了彻骨的寒意。


  早在5月27日的早晨,成都市武侯区综合执法大队的执法人员拆除了位于红牌楼商业城上的一副长约130米的广告,这倒算不上什么新闻。蹊跷的是,在拆除之前,该广告牌的拥有者**广告公司却完全不知情;而拆除之后,也没有得到相关部门的合理说法。


  紧接着,5月31日晚11时左右,在成都最繁华的商业中心盐市口,为了“保卫”大禹伟业公司的两块巨幅广告牌,成都数百名户外广告从业者手拉手站在广告牌下面,并高唱“团结就是力量”的歌曲。凌晨12点以后,防暴警察出动,在街边拉起警戒线,并与在场的广告从业者发生肢体冲突。目睹广告牌被公益广告强行覆盖,许多广告人都难掩泪水。现在,经过盐市口,依然能看到已被覆盖了公益广告的广告牌,上面写着:一起创造,共同分享。


  上述两个事件的起因来源于两个多月前成都市政府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两个文件,对成都中心五城区及辖区高速路的户外广告进行全面清理整治,按照“非法的一律拆除,到期和新设的一律拍卖”的原则,在今年10月1日之前,将成都市区内所有户外广告(100余块广告牌)的三年经营权进行市场化公开拍卖,其拍卖收益的40%归政府所有。


  也就是说,成都中心城区的户外广告将无一幸免全部被政府收回并拍卖,预期不拆除的由各区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强制拆除”。在这之前,户外广告公司与合乎规划的广告位业主签订场租合同,在设立时通过设置许可审批,取得合法身份后,便投入了大量资金来建设户外广告,并进行经营,以期获得回报。为了获得稳定回报,广告商与业主及广告客户之间的合同的期限都比较长,合同各方也都约定了严格违约责任条款的。然而,政府一声令下,要强行介入已有场租合同的广告位。使这些广告商不仅无法收回成本,还面临着对业主和广告客户的巨额赔偿问题,这使广大的广告商而言,皆面临破产危机。成都广协的代表说,现在很多广告公司已经收到了客户的律师函。


  生存还是死亡?


  针对成都市政府下达的“意见”和“通知”,5月6日,成都市百余家广告公司向成都市政府邮寄一份《紧急情况反映》,说“我们非常焦急、急迫甚至愤怒地向你们反映下述情况”……


  针对这一“户外广告新政”,成都广告商展开了联合维权行动。5月15日,成都市户外广告公司联合抵制了成都市政府举办的今年首场户外广告拍卖会,导致15块被拍广告牌仅有4块成交。


  5月20日和25日,成都数十家广告公司又联合向四川省政府呼吁立即停止对户外广告的强拆行动,并召开听证会,“听取利益相关各方的诉求,以免造成成都广告行业的混乱和动荡”。但业界的诸多行动丝毫没能停止政府部门强拆的脚步,如果你在成都就可以看到,成都一些繁华路段的街头,广告牌不再是各种炫目的商业广告,而变成了统一的巨幅公益广告:一起创造,共同分享。


  据了解,受金融风波的波及,成都大大小小上千家广告公司经营举步维艰,利润已微乎其微,政府公布的起拍低价和市场的价格大致相当,这样的价格已经让大家很难赚到钱,何况政府还要抽走其中的40%。“政府拍卖公共载体我们无话可说,广告公司还可以参与竞拍。即使政府说要收取一定的管理费我们还是愿意交的,但是要对私有物业进行拍卖,我们觉得没有法律依据的。如果这种状况再继续下去,意味着成都超半数的广告公司要倒闭和破产。” 成都广协代表说。


  在央视播出的《今日观察》中就有评论员指出,即使1%行政部门都不能收取,更何况还规定一定要用公开拍卖这种形式,大大违背了市场的规律。


  “未来的走向一点都不明了,现在别说发展,连生存都成问题了。”路在何方,成了广大户外广告公司从业人员才、心中一个大大的问号。


  多米诺骨牌已经倒下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


  一场地方政府借行政权从广告市场获利的“户外广告新政”,正在不少国内城市蔓延。


  某些地方政府把城市的全部户外广告强行收回,然后进行拍卖,多数地方政府规定从中抽取四成利润,有的城市抽成高达70%。有城市的中小广告企业已因此消亡,有城市的中小广告企业正濒临破产,只剩政府背景的广告公司还在垄断或筹划垄断市场。


  扬州:2008年6月,扬州市有关部门也对广告泊位使用权的出让收益进行过规定,政府将和产权单位一起分配广告费,分成比例原则上为7:3。


  大连:早在2006年,大连就率先实施了这一“户外广告新政”。大连市城建局在3个月内,对大连全市的户外广告全部进行清拆拍卖。而三年过去后的今天,《南方周末》报道说,大连的户外广告市场已经被一两家公司垄断,98%的户外广告公司已经消失。


  郑州:2004年,郑州市就停止了对户外广告许可证的年审。且在去年郑州市东西大街、郑汴路整治项目部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区域内所有广告牌都要拆除,腾出的广告位作为公共资源,向社会公开招标拍卖。以后这些广告位要统一规划、统一招标,收益由业主、政府、广告公司分成。


  除了这些已经开始施行“新政”的城市外,我们可以感觉到的是更多地方政府的蠢蠢欲动,因为他们手中的行政权力,因为流淌其中的丰厚利益。而更可怕的是,如果这种情况泛滥下去的话,它就不再是一个单纯的经济问题,很可能是一个社会问题。


  假如,你的合法广告牌现在也面临着强拆拍卖的局面,你能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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